參展廠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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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參展廠商選位說明會:
 1.正確選位說明會時間與地點,將另以專函通知。
 2.參展廠商須於選位說明會前(含當日)繳清所有餘款,否則不得選位,且主辦單位有權沒收參展廠商所繳交之訂金費用,該廠商報名之攤位與刊物版面主辦單位將另作規劃,廠商不得異議。展廠商須於選位說明會前(含當日)繳清所有餘款,否則不得選位,且主辦單位有權沒收參展廠商所繳交之金費用,該廠商報名之攤位與刊物版面主辦單位將另作規劃,廠商不得異議。

 2.參展廠商須於選位說明會前(含當日)繳清所有餘款,否則不得選位,且主辦單位有權沒收參展廠商所繳交之訂金費用,該廠商報名之攤位與刊物版面主辦單位將另作規劃,廠商不得異議。展廠商須於選位說明會前(含當日)繳清所有餘款,否則不得選位,且主辦單位有權沒收參展廠商所繳交之金費用,該廠商報名之攤位與刊物版面主辦單位將另作規劃,廠商不得異議。位說明會前(含當日)繳清所有餘款,否則不得選位,且主辦單位有權沒收參展廠商所繳交之訂金費用,該廠商報名之攤位與刊物版面主辦單位將另作規劃,廠商不得異議。展廠商須於選位說明會前(含當日)繳清所有餘款,否則不得選位,且主辦單位有權沒收參展廠商所繳交之金費用,該廠商報名之攤位與刊物版面主辦單位將另作規劃,廠商不得異議。


二、進場佈置及注意事項:
 1.進場、佈置時間:
  參展廠商展品佈置時間為:
  114年11月5日與6日上午07:00至下午17:00
  (請參展廠商與裝潢承包商務必在時間內完成進場,若未完成,所衍生加班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。)
 2.出場時間:
  參展廠商與裝潢承包商之攤位展品及所有裝潢物、廢棄物,撤離完成時間為114年11月9日連夜撤場
  (下午18:00~23:00,包含廠商及裝潢公司)。
 3.參展廠商攤位裝潢用品請於展示結束(11月9日下午23:00前),清除運離現場,未按時清理完畢所遺留之相關參
  展物品,主辦單位將視同廢棄物逕行處理,廠商不得異議,並向該廠商收取所衍生之清運費用。
 4.依台北市勞動檢查處職安檢查規定,展覽場地施工期間所有人場人員(含裝潢商及參展廠商)均須依規定佩戴安
  全帽,請114年11月5日至6日進場期間,全日進場人員均須佩戴安全帽,2公尺以上作業禁用合梯,需使用施 
架,如有違反規定者,被查核屬實,勞檢處稽察人員將依法開罰。
 5.為遵守交通局最新規定,展覽期間(包含進、出場),每日上午06:30~09:30及下午16:00~20:00,此兩段時
間,大貨車(6.5噸)含以上車輛禁止進入台北市區,且所有車輛禁止停靠世貿周邊。
  請廠商務必遵守政令,以免受罰。
 6.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展覽一館針對大貨車、抓斗車、吊車(含吊貨卡車)……等皆有特殊規範與限制,且須事先提
  出申請,如有需求之參展廠商另與主辦單位洽詢詳情。
 7.參展證請於廠商進場日11月6日下午01:00至大會服務台領取。
三、展出時間:114年11月7日至11月9日(每日上午10:00~下午17:00)
 ※11月7日上午09:00參展廠商憑證進場,上午10:00對外開放。
 ※11月8及11月9日上午09:30參展廠商憑證進場,上午10:00對外開放。
四、展出地點:台北世貿中心展覽一館(台北市信義路五段5號)。
五、本展為提昇優質展場形象,參展廠商共同遵守事項如下:
 1.參展廠商須按規定時間内進出場,未按時間規定所衍生之費用概由參展廠商支付,不得異議。
 2.工作證規劃一格攤位發放5張,若需要追加申請,將收取新台幣300元/張費用。
 3.為促進商品正確標示,維持企業經營者信譽,並保障消費者權益,建立良好商業規範,我國特訂定
  「商品標示法」保障消費者購買商品「知」的權利,故請廠商不得於展場銷售未依法規定標示之商品,如有違法
  之情事,主辦單位可要求違法之廠商立即停展,所繳交之費用恕不退還。
 4.為配合政府查禁仿冒措施,本展覽會嚴禁陳列產地標示不實、仿冒商標或侵犯他人專利或著作權之產品。
  參展廠商如明知其參展產品經判決確定有標示不實或侵害商標、專利或著作權之情事,而仍予以陳列時,
  一經發覺,主辦單位得立即停止其全部產品之展出及沒收其所繳參展費用。
 5.國外廠商參展期間僅限展示商品,不得於展出期間從事販售行為。

主辦單位

策略夥伴

共同推動

主題推動

媒體夥伴

活動贊助

策展單位